3个月试用期是否正常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不超过一个月的试用期。因此,三个月的试用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。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三个月的试用期,劳动者有权拒绝,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。如果劳动者已经在三个月的试用期内工作了,用人单位则需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。此外,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,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,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,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: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,可以约定服务期。不满三年的,不得约定服务期。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,从履行非法劳动服务协议之日起,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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